安全鞋标准的制订,为规范和指导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正确选用和维护防护鞋(靴)提供了技术依据。标准的实施,需要相关管理部门、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共同推动,才能真正发挥标准的指导作用。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防护鞋(靴)选择、使用和维护的管理制度,加强宣传培训,保障防护鞋(靴)维护保养的安全费用投入,定期对防护鞋(靴)进行适用性评估、检查、保养和更换,为减少足部伤害事故的发生,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做出积极的努力。防护鞋(靴)应进行使用前检查和定期检查,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以判废。防护鞋(靴)的判废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:外观缺陷检查和防护性能检测。使用者可参考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判废条件、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废要求或标准中5.4的判废原则进行检查。如:出现标准5.2规定的外观缺陷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判废条件;防护鞋(靴)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严重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及储存期的;或者经定期检验或抽检不合格的情况,均应予以判废。
防静电鞋(靴)、导电鞋(靴)、电绝缘鞋(靴)的电性能容易受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化,因此应当在使用前进行预防性检验以及定期检验。防静电鞋(靴)及导电鞋(靴)每使用200h应进行一次电限值测试;电绝缘鞋(靴)每使用6个月应进行一次电绝缘性能的预防性检验,若测试电阻值不符合表2防护鞋(靴)电性能安全要求的,则不能继续使用。http://www.china-gw.com.cn/